新增加设备损失险条款

本附加险所指的新增加设备、是指投保车辆在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,被保险人另外加装的设备及设施。办理本附加险时,应列明车上新增设备明细表及价格。

 

第一条 保险责任

办理了本项保险的机动车辆,在使用过程中,发生基本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,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,保险人在保险单该项目所载明的保险金额内,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。

第二条 保险金额

该项保险的保险金额以新增设备的购置价值确定。

第三条 责任免除

新增设备单独被盗或丢失,不属本附加险赔偿责任。

第四条 本附加险条款与基本险条款相抵触之处,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,未尽之处,以基本险条款为准。